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經縣編委會批準,蕪湖縣城市管理局、蕪湖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個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學歷、專業(yè)、年齡等必須符合《2015年蕪湖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表》(附件1)規(guī)定的條件;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二)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
(三)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征得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蕪湖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請應聘人員在蕪湖縣政務信息網下載并自行打印交報名處),并對自己報名信息進行承諾。如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將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應聘人員每人交納筆試費45元(執(zhí)行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職位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小于1:3,將取消或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1日內改報其它職位。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綜合常識、寫作兩個部分),卷面滿分100分。
為確保新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到下一招聘程序。
根據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服務基層項目”(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合成前加2分。符合此政策規(guī)定的應聘人員,筆試后3日內(12月15日下午5:30點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審驗后公示,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2、體能測評。報考縣城管執(zhí)法大隊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筆試人員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時則一并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進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3、面試確認。面試前須對入圍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依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招聘崗位的計劃數,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對報考城管執(zhí)法大隊的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如不足1:3,可再進行一次體能測評遞補(只遞補一次)。
面試資格確認時,依據《公告》對應聘人員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情況進行復審。如發(fā)現其不符合《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則取消進入到下一招聘程序資格。因此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按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每人應交納面試費80元(執(zhí)行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
4、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知識面及儀表氣質等方面情況。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程序,否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如果該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試總成績合成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成績6:4加權計算。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
依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招聘崗位的計劃數,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成績相同,則依筆試成績排序)。
體檢應當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縣人社局指導下組織實施??疾熘饕私鈶溉藛T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業(yè)完成情況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同時依據《公告》規(guī)定進一步審查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條件和要求,如不符合,取消其應聘資格。
對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考察遞補次數均不得超過2次。
(六)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組審查確定后,在蕪湖縣政務信息網上向社會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xù)。對未按時報到或報到后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用人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事業(yè)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 27日上午8:30-上午12:00,下午1:30一4:30(中午休息);報名地點: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服務大廳。
(二)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12月11日上午8:30-上午12:00,下午1:30一4:30(中午休息);領證地點: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服務大廳。
(三)筆試時間: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網上發(fā)布通知。
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只在網站上發(fā)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蕪湖縣政務信息網。
本公告由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
聯系電話:0553—2567819,監(jiān)督電話:0553-8912365。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原標題:2015年蕪湖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中 共 蕪 湖 縣 委 組 織 部
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信息源:免費發(fā)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