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事業(yè)單位招聘]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佛山市順德區(qū)政府雇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擇優(yōu)錄取。
二、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并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詳見附件1、2)。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員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單位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報考人員兩年內在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組織的招錄政府雇員考試中出現缺考筆試、面試或自己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等任一情形累計兩次的,從第二次缺考或放棄之日起兩年內,將不得報名參加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組織的招聘政府雇員考試。
三、報名及考試錄用流程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可登錄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網站,點擊“順德區(qū)2017年招考第二批政府雇員網上報名通道”鏈接,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21日16:00。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可根據網上指引于筆試前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二)筆試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并依準考證所列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寫作。
【筆試資料】2017年事業(yè)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資料】2017年事業(yè)單位考試寫作備考資料
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并按照不同職位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職位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前述1:3的比例時,由招考單位決定該職位是否繼續(xù)招考。
面試對象確定后,在順德區(qū)人民政府網及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網站予以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三)資格復審
面試對象須攜帶報名表、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在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上交以上資料復印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采用量化標準測試的方式,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并按職位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各職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以職位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確定體檢對象后,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安排將在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網站予以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考察由招考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對象,擬錄用對象名單在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網站公示。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以及在公示過程中有異議并影響錄用的,可按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是否進行遞補由招考單位決定。
(六)辦理相關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并實行3個月試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試用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順德區(qū)政府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順辦發(fā)〔2012〕13號)執(zhí)行。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區(qū)屬機關單位政府雇員收入分配標準及相關問題的意見》(順組發(fā)〔2012〕4號)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按月薪的80%計發(fā)。
五、招考工作網址
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網站:http://zzb.shunde.gov.cn
報名網址:“順德區(qū)2017年招考第二批政府雇員網上報名通道”
六、咨詢電話(區(qū)號為0757)
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咨詢各招考單位。
序號 | 單位名稱 | 咨詢電話 |
1 | 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和統計局(城市規(guī)劃) | 22836320、22836014 |
2 | 區(qū)公安局 | 22639361 |
3 | 區(qū)財稅局 | 22831811、22831839 |
4 | 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 23313381、22313317 |
5 | 順德公證處 | 22832702、22830132 |
6 | 區(qū)委組織部考務咨詢電話 | 22830625、22830689 |
中共佛山市順德區(qū)委組織部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