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師“預聘-長聘-專聘”制度實施辦法》(北理工發(fā)﹝2015﹞43號)和學校工作安排,現(xiàn)面向我校原體系教師啟動2017年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教師聘用工作。有關(guān)要求通知如下,請參照執(zhí)行。
一、申報條件
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申報條件按照《“預聘-長聘-專聘”崗位聘用條件》(北理工發(fā)﹝2015﹞46號)執(zhí)行。申請時業(yè)績須為近6年所取得的成果;在2016年12月9日前所發(fā)表的論文、獲得的獎項以及取得的其他成果,在本次的聘用中認定為有效工作業(yè)績;所有業(yè)績以正式發(fā)表的刊物、獲得的證書、批復的文件等為準。
二、申報要求
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工作中關(guān)于申報條件及職責、組織機構(gòu)、實施范圍及周期、薪酬待遇等相關(guān)制度以及聘任程序、聘期考核、工作紀律等要求見《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實施工作的相關(guān)說明》(附件1)。信息源:免費招聘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三、時間安排
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工作自2016年12月9日啟動,分階段實施如下:信息源:免費人才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1.2016年12月9日學校動員布置該項工作。
2.學院評議。學院須對申報人的申報表及其他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核。2016年12月19日前各學院完成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的申報、初審、推薦工作。
3.學部評議。2016年12月22日前各學部完成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推薦工作。
4.學校評議。2016年12月26日前學校完成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評審工作。
5.學校審定。進行聘用結(jié)果公示和合同簽訂。
四、其他說明
1. 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受聘后聘期的起始時間按2017年1月1日計算。
2. 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申報以崗位聘用條件為標準,申報時,原體系教師崗位人員不限原崗位類型。實驗系列人員不參加申報。
3. 原體系教師申請聘用至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時,原則上對于同一級別和同一類型每人限申請兩次。
4.受聘新體系人員需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秿徫荒繕素熑螘酚蓪W院在不低于學校《“預聘-長聘-專聘”崗位目標職責》(北理工發(fā)﹝2015﹞46號)的前提下根據(jù)學科特點擬定,作為聘期考核、發(fā)放相應薪酬的基本依據(jù)。
5. 申報人員所填報材料的全部內(nèi)容均屬實,且準確、無誤;所提交材料已由本人及所在單位進行保密審查,符合國家和學校保密相關(guān)規(guī)定。各學院初評組應認真負責地做好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如申報人員所填報材料不滿足以上條款,將取消申報人本次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申請資格,并計1次申報次數(shù)。
原標題:關(guān)于開展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教師聘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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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實施工作的相關(guān)說明
2.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申報表
3.推薦參加預聘助理教授、預聘副教授、長聘副教授崗位聘用人員名單
人事處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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